央廣網北京10月31日消息 據中國之聲《新聞和報紙摘要》報道,最新修改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引入“舉證責任倒置”和“公益訴訟”制度,將極大緩解消費者的維權困境。
  汽車、冰箱也好,手機、洗衣機也好,按照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的一般證據規則,東西壞了,要證明是商家的責任,消費者得自己拿出證據。而絕大多數的消費者,顯然一不具備相關知識背景,二不掌握相關技術信息。此次《消法》修改,將消費者“拿證據維權”轉換為經營者“自證清白”,實行舉證責任倒置,破解消費者舉證難問題。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副教授吳景明:
  吳景明:他舉證應該是舉反證,有充分的證據來推翻消費者關於他產品有瑕疵的主張,如果不能有充分的證據證明他沒有瑕疵的話,那他就應該承擔瑕疵的擔保責任。
  除了舉證責任倒置,“公益訴訟”四字也是修法新意。吳景明舉例說,相比一般的民事訴訟,“公益訴訟”能大大提高效率、降低成本。
  吳景明:像三聚氰胺的事就很典型,造成死亡的、造成腎摘除的、造成一般傷害經過治療會康復的,作為公益訴訟,就這三種情況提出訴訟,代表不特定的人。以後就划出幾個檔次,對號入座,所有不特定的消費者,都按照這個去領取賠償金。
  當然,在新消法實施後,仍有一系列配套工作需要跟進。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民法室副主任杜濤:
  杜濤:可以先按照現在這個樣子把制度建立起來,有一些比較細的問題,比如訴訟主張、訴訟費的收取,下一步最高法院可以針對我們實踐的情況,通過出台司法解釋,在實踐中逐步探索制度。
  (原標題:新修改消法引入“舉證倒置”:經營者需“自證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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