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昨日曝光深圳市機關事務管理局秘書處處長傅賢達幾乎每個周末開著公車去打高爾夫球,引發公眾嘩然。南都記者昨日聯繫上傅賢達本人,其承認私用公車,表示開公車去打高爾夫確實不對,不過自己並未違法,因為沒有規定說公車該怎麼用。(1月22日《南方都市報》)
  開著公車周周跑,最後宣稱並不違法,因為沒有規定說明公車最終的使用方式。確實,永遠只有人們想不到,沒有某些官員做不到。以如此方式為自己行為進行推脫,不知道傅賢達是太過於相信自己說辭的嚴密呢,還是在嘲弄公眾智商的低下。
  當然,打個球確實不算什麼,但周周開著公車去打球就有了什麼。在中央和地方深化公車改革的當下,在全國自上而下剎住車輪上的腐敗的今天,該名官員卻宣稱自己不知道公車到底該如何使用,不知道這是在披露該局未曾對於相關禁令從未進行學習傳達呢,還是在展現自己根本沒有將禁令放在心上?此時,再坦誠自己不對,難道當初就不知?明明早已知曉不對為何還要周周使用,這難道不是典型的知法犯法?
  “雖然我做得不對,但作為記者應該維護社會的安定,你看這麼一搞對我的影響多大?”。現在,傅賢達也知曉自己“成功”的樹立成為了反面典型,但好似卻沒有反思改進,反而一味在抱怨記者的“狗拿耗子”。誠然,記者應當維護社會穩定,但記者更應當將社會的陰暗進行披露,放在陽光下暴曬。如果沒有記者的曝光,難道還要官員此等腐敗的行徑繼續盎然地生存,直至某天幡然悔悟?
  “現在好多人叫我雇幾個人打你們,還要我去告你們”,恐怕此話無異於威脅,就是在赤裸裸地告誡記者少管閑事,收拾記者的辦法多的是。當脅迫的目的已經達到以後,再才以一句“我們都是有修養的人”進行收尾,不知道這一種自以為有修養的人怎可以說出如此毫無修養的話?這標榜不了自己品行的高尚,反而證明的是低劣。
  總而言之,無論從何種角度進行思辨,都逃離不了“公車私用”是為違紀違法的根本本質。如果一味想當然地進行推脫或辯解,不僅是在愚弄公眾的智商,更會讓人將自己看輕。
  文/朱志  (原標題:公車私用“不違法”是什麼神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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