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昆明5月16日電 (樂華方 譚書明)16日,雲南昭通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彞良法院公開開庭審理,由檢察機關提請公訴的被告人向某紅故意殺人(未遂)一案。庭審現場,受到暴力傷害,疤痕滿身的王某彩向法官求情輕判,法官表示將給予考量。
  據起訴書指控,被告人向某紅與被害人王某彩系夫妻,2013年4月16日凌晨3時許,王某彩與向某紅因瑣事在租房處發生吵鬧,向某紅遂產生殺害王某的想法,隨即手持菜刀,砍擊王某頸部、雙手腕、雙腳踝等部位後逃離現場。王某經搶救脫離生命危險。經鑒定,王某所受損傷為重傷。
  當天審理過程中,王某彩提起了附帶民事訴訟賠償,但當進入法庭看到被告人向某紅之後,20餘萬元的賠償請求改成了10000元,這10000元是夫妻借給王某彩弟弟的債權。同時,還向法官請求從輕判處向某紅。
  向某紅面對妻子,不時用紙巾擦拭眼角的淚水,希望妻子多回家看看兩名年幼孩子。
  法官表示,在合議時會充分考量王某彩的請求。因案情重大,法庭將擇期宣判。(完)  (原標題:雲南彞良男子揮刀殺妻未遂 妻子疤痕滿身反求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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