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士照明董事長 兼臨時CEO王冬雷雷士照明臨時股東大會現場吳長江 資料圖片
  商報記者 李陽 孫瓊英
  昨日上午,雷士照明在香港召開關於罷免吳長江執行董事一職的臨時股東大會,超九成投票同意罷免吳長江。這標志著吳長江作為原“雷士系”高管的最後一個在雷士照明及其附屬公司董事會中的人,也被徹底從雷士照明中清洗掉。
  而吳長江本人並未出席股東大會,但派其代理律師在會場外散髮律師聲明稱,吳長江正在開曼群島、重慶等地起訴。
  重慶商報訊 昨日,雷士照明在香港召開臨時股東大會,與會股東包括來自北京、上海、浙江等數十省的投資者。經表決,最終占投票股東所有持股數的95.84%均贊成罷免吳長江董事及董事會下屬委員會的所有職務。
  九成運營商支持決議
  雷士照明董事長王冬雷在股東大會上表示,公司將儘快撥亂反正。“我們的惠州基地、浙江基地、上海基地都處在正常生產和供應狀態。”
  運營商方面,王冬雷稱,雷士照明共有37家運營商,目前已簽署聲明支持雷士董事會決議的運營商已達33家,占運營商總數的90%以上,同時也占雷士銷售總額90%以上。“雷士供應商里有吳長江先生的親屬及其他親近人,這些人或許會對雷士供應鏈產生一些影響,公司已有預案。且雷士絕大多數供應商也表態,支持雷士的發展,與雷士共渡難關。”
  記者瞭解到,目前雷士的臨時CEO仍是王冬雷兼任,但他表示,公司董事會將“以德才兼備的原則儘快物色新的CEO來帶領雷士”。
  與會人士透露,昨日臨時股東大會結束後,投資者聚在一起討論:“無論誰當頭,我們希望公司步入正軌,尤其是維護股東利益,尊重契約精神。”
  吳缺席會議四地起訴
  “這個結果(被罷免)在預料之中,去不去都沒有多大意義。”昨晚,吳長江向記者表示,自己和王冬雷有協議在先,是王不遵守規定,目前已在重慶、惠州、開曼群島等四地起訴,決議結果也會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吳長江的代理律師侯彥娥說,她到場後被要求找券商確認吳長江的持股比例後才可進場。“他們要求我們找券商確認吳長江的持股比例才可進場,這麼短時間也來不及啊,我們折算後的權益也還有5.08%,而王冬雷折算後的權益最多也只有百分之六點多,高一點多而已,除名我們也還有申辯機會啊。”
  侯彥娥稱,對此前雷士照明董事會罷免吳長江的CEO職務,吳方並不認可。“董事會決議合法性有待確認,其目前只有8日從聯交所拿到的公告,而有關罷免吳CEO的決議書目前只看到王冬雷的簽名,未見其他董事的簽名,正在通過司法途徑維權。”
  對於吳長江的股權,雷士照明公關負責人的說法是,12日就發佈公告要召開臨時股東大會,但吳長江並未登記股權,且其雷士照明股民身份也沒有查到並核實。該負責人表示,董事會罷免吳長江的決議完全符合上市公司的法律程序,“吳長江的起訴無非是為了轉移話題,我們同樣會以法律手段應對”。
  每天損失70萬元利潤
  此次“吳王”之爭,曾一度導致萬州、惠州基地停產,供應商供貨也受到一定影響。
  雷士照明CFO談鷹表示,根據雷士照明2014年的銷售計劃,自從公司停產之後,因不能及時供貨和下單,預計每天損失的利潤約70萬元。有分析人士表示,如果王冬雷此次不能實現全盤接管,“吳王”之爭或許還將持續下去,屆時對雷士品牌的影響將更大。
  目前,雷士照明仍處於停牌狀態。前日晚間雷士發佈的中期業績公告顯示,截至今年6月,實現收入達17.03億元,微增0.9%,上半年凈利潤5804萬元,同比下降28.5%。
  雷士懸疑
  這是繼8日王冬雷主持的董事會罷免吳長江CEO職務後,吳長江再度失去雷士高層席位。王冬雷方面表示,這標志著吳長江在雷士照明徹底出局。
  “說我出局的說法根本不成立。”昨日,吳長江表示,他目前已經起訴,如果法院判定罷免自己的程序不合法,那麼臨時股東大會的決議自然也沒有法律效力。他還稱,自己仍是雷士照明(中國)有限公司等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仍然有權代表雷士照明(中國)有限公司對內、對外行使一切職權。
  不過王冬雷方面表示,吳長江的出局只是時間問題。王冬雷稱,吳長江是現在幾家關聯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吳長江授權這幾家公司使用雷士品牌20年。“如果這個陰謀得逞將嚴重侵害雷士股東的利益,幾乎將雷士變成一個空殼公司。徹底摧毀雷士的價值,雷士不會同這樣的伙伴合作。”
  有業內人士分析,雖然離開高管位置,吳長江仍然是雷士照明的股東,且是幾家關聯公司的實際控制人,仍掌握著不少雷士資源。
  吳長江徹底出局?
  資料顯示,目前雷士照明三大股東德豪潤達、賽富、施耐德的持股比例分別為27.1%、18.5%和9.22%。
  王冬雷表示,德豪和雷士是兩家獨立的上市公司,在德豪收購雷士之後兩家公司已明確定位,德豪做光源,利用其在LED上有大規模製造的成本優勢,雷士發揮品牌和渠道優勢做燈具。兩家公司產品區隔清楚,市場也做簡要區隔,中國市場是雷士的主場,德豪不做燈具,德豪的燈具面向其傳統市場,包括美國、歐洲、日本等。
  王冬雷還表示,雷士在董事會的結構治理上從來不存在內部人控制。
  雷士將何去何從?
  新聞縱深
  權力制衡設計存缺陷
  26日,西南政法大學民商法學院與公司治理法律問題研究中心針對雷士照明高層內鬥問題舉辦了討論會。四川省社科院研究員周友蘇表示,在雷士照明幾次內鬥案例中,可以看到大股東推動的“內部人控制”策略的有效性得到充分體現,也說明雷士照明在權力的相互制衡設計上存在缺陷。
  “這將是一個可以寫進公司法的案例。”西南政法大學民商法學院院長趙萬一說,雷士照明內鬥事件無疑是中國公司治理史上的標誌性事件之一,它暴露出來的問題包括外資企業的法律適用、如何防止內部人控制,以及股東大會為權力中心向董事會為權力中心如何過渡等,諸多領域在國內的公司治理研究方面仍待成熟。
  在多位與會專家看來,雷士內鬥案例也表明,公司股東合法權利保護的缺失,已經成為中國公司進一步走向董事會中心主義和職業經理人管理階段的一個重要障礙,構建合理的股東權利保護制度,將是接下來中國公司需要探索的難題,這或許是避免創始人與投資者難以融合的有效途徑。
  吳長江的雷士風波
  1998年,“雷士三劍客”(吳長江、杜剛、胡永宏)在惠州創辦雷士照明有限公司。
  2005年,因爭奪公司主導權,吳長江被迫出讓全部股份,攜8000萬元出走。隨後經銷商力挺吳長江重掌企業,其餘兩股東被迫各拿8000萬元離開,“雷士三劍客”解散。
  2012年,吳長江與公司資本方軟銀賽富起衝突,被迫辭去雷士照明董事長、首席執行官以及董事會所有委員會職務,賽富閻焱出任董事長一職。12月,德豪潤達收購雷士照明20%股權,階段性結束了吳長江與軟銀賽富對峙的局面,吳以雷士照明臨時運營管理委員會負責人身份回歸。
  2013年1月,吳長江被任命為雷士照明CEO。
  2014年5月,吳長江成為雷士照明執行董事。
  2014年8月8日,雷士照明召開董事會,吳長江被罷免CEO職務。
  2014年8月29日,股東大會通過罷免吳長江決議。  (原標題:吳長江出局成定局?)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ae01aexmww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